1.手動控制:對于交通信號機,信號轉換和黃色閃光控制通過手動有線和無線方法執行。 每個信號都有不少于2個遙控器。 保留了遙控器手動界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置。 信號燈點亮時間。 按下手動開關后,立即轉換淺色(相位),直到再次按下手動開關以轉換為下一個淺色(相位)。 手動控制方法的結束必須手動完成,并且不能設置時間或主動結束。
2.無繩協調控制:支持交通信號機根據時鐘同步,并由設定的相位差完成無繩協調控制。 每日時隙不得少于16個,計劃不得少于32個,并且不同計劃的階段可以設置執行順序。
3.時間表控制:設置時間段,包括年,月,周,日,小時,分鐘和秒。 每日時隙數不得少于16個,計劃的數量應不少于32個。設置內容應包括事件,控制表格,控制計劃,節日,節日計劃等。不同階段,信號量時間 并且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靈敏地設置周期。
4.感應控制:交通信號機應具有局部半感應/全感應控制功能,請求呼叫功能(包括行人請求和線圈感應請求),并可以設置相應的感應控制參數。 每個階段可以設置最大綠燈時間和最小綠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