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器件質量低劣。
部分企業在產品生產研發時,為了降低成本,選用一些低價、無質量保證的元器件,但在交通信號機實際使用中,包括空氣開關、接線端子、避雷器等元器件質量好壞卻對交通信號機能否正常工作有著很大影響。接線端子質量低劣,容易造成接線松動、接觸不良、短路等故障;避雷器質量低劣,容易使交通信號機主控板:元器件等在電雨天氣時遭到損壞:濾波路質意低發使信號機不能有效濾險電快速脈沖群干攏。以致于交叉路只的信號控制陷于混亂狀態。
(二)技術研發能力不足。
隨著“暢通工程”及“平安大道”活動的深入開展,智能交通產品的市場前景非常廣闊。--些企業正是看中此類產品的市場潛力,因而自目投產。但由于企業規模較小,甚至有些是跨行業,因而產品研發能力較弱,有些企業只能通過采用外購零配件組裝的方式來組織生產,因而產品結構粗糙,功能單一,質量不穩定。
(三)產品研發過程中,隨意性太大。
一些企業在研發生產過程中,憑自己的主觀經驗及想法,脫離標準要求,使得產品在一些基本控制功能上與標準相差太大。
(四)迎合市場需求,降低功能要求。
由于目前國內信號機生產企業較多,市場競爭激烈。因而多數廠家為了贏得市場,爭取客戶,同時也為了降低成本,隨意降低甚至減少功能要求,以致于產品質量無法保證。
(五)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些還對交通信號機新標準不了解,讓一些廠家鉆了空子。另外,有些交通管理部門在日常管理中,過多的從自己的一些想法出發,憑經驗,否定了標準中的一些規定、要求。
(六)除了缺乏應有的市場監督及企業自身的原因外,另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目前對交通信號機尚未實施某種方式的市場準入制度,基層交警在選擇交通信號機產品時,由于對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水平等缺乏了解,因而選用的產品質量也良莠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