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綠色交通燈
綠色交通燈是交通燈。 根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綠燈亮時,允許車輛和行人通行,但禁止轉彎車輛妨礙直通車輛和允許行人通行的通行。
2.紅色交通燈
紅燈是交通信號燈,它一定會阻止交通。 紅燈亮時停止交通。 向右轉彎的車輛可以通過而不會妨礙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紅色交通信號燈是具有強制含義的禁止信號。 遇到此信號時,必須禁止車輛在停車線外停車,必須禁止行人在人行道上等待釋放; 機動車在等待放行時,必須停止燃燒,禁止駕駛門,禁止各種車輛的駕駛員下車; 當自行車左轉時,必須停止離開車輛。 手推車繞過交叉路口的外面。 禁止右轉直行。
三。 黃色交通燈
當黃燈亮起時,跳過懸架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過。
黃色交通燈的重要性介于綠色和紅色信號之間,這不僅禁止交通,還允許交通。 當黃燈點亮時,它會提醒駕駛員和行人交通時間已經過去,并立即變為紅燈。 車輛應停在停車線后方,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但是,如果由于距離短而導致停車不便而跳過了懸架線,則車輛可以繼續通過。 已經在人行橫道上的行人應根據交通情況迅速通過或停留在原處,或返回其原始位置。
4.閃爍的警告交通燈
為了保持黃燈亮起,它提醒車輛和行人在經過時要仔細觀察并允許安全通過。 這種信號燈無法控制交通量的增加和減讓的效果。 有些懸掛在交叉路口,有些僅使用黃燈和閃光燈來提醒車輛和行人注意前方的交叉路口,因此應謹慎行事。 觀察并安全通過。 當對交通信號燈,車輛和行人發出警告時,必須遵循確保安全的原則。 同時,必須遵守沒有交通信號燈和沒有控制交叉口的交通標志的交通規則。
5.定向交通信號燈
定向交通信號燈是一種交通信號燈,專門用于指示機動車的方向。 通過不同的箭頭,它指示汽車直行,左轉或右轉。 它由紅色,黃色和綠色箭頭組成。
6.車道燈信號
車道燈由綠色箭頭燈和紅色十字燈組成。 它們設置在可變通道上,僅在該通道上工作。 當綠色箭頭燈亮起時,車道允許車輛沿指示的方向行駛; 當紅色十字燈或箭頭燈亮起時,車道停止。
7.人行橫道燈信號
人行橫道燈由交通信號燈組成。 紅光鏡上有站立的影像,綠光鏡上有步行的影像。 人行橫道燈位于人行橫道的兩端,在交通繁忙的重要路口。 燈頭面向道路并垂直于道路中心。
行人過路燈有兩種信號:綠色和紅色。 它們的含義類似于交叉路口的交通信號燈。 當綠燈亮起時,它就是一個交通信號燈,行人可以通過人行橫道。 紅燈亮時,行人無法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如果他們已經進入人行橫道,則他們可以繼續通過,也可以進入人行橫道。 停在路中間,等待。
交通信號燈是交通信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語言。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指示停止交通),綠燈(指示允許交通)和黃燈(指示警告)組成。 它可以分為機動車輛信號燈,非機動車輛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器,閃爍的警示燈,道路和鐵路交叉路口信號燈。